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87号),为全面掌握和分析各校人才培养工作状况,准确按时完成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是开展高职院校诊改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各校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建立由学校领导总负责,各部门共同协调的数据采集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业务培训、数据采集等有关工作。
三、提供“网络版”和“标准版”两种版本,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使用,鼓励各校使用网络版进行数据填报。
1. 网络版,具有数据储存功能,可使学校在数据采集和报送过程中大幅减少实际工作量,实现源头采集并降低出错率。
2. 标准版,包括平台软件、《操作指南》、《调整说明》和“数据智能同步系统”。院校可根据提示,按顺序执行读文件、检查文件、导入数据、检查数据、生成数据中心及上报教育部等六个步骤,将状态数据上报教育部云中心。
四、要切实加强数据采集骨干队伍建设,加强数据采集人员的专业化培训。要实事求是地从源头采集数据,在填报过程中严格按照数据的实质和要求进行统计。
五、各校通过网络版或“数据智能同步系统”将平台数据上传到教育部云空间。数据采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
六、数据采集、上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教育部课题组或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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