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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高等学校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5-04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高等学校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有关部门:

为总结近年来我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取得的成果,鼓励探索,激励创新,全面提升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创新能力,推动我省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根据《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规范〔2017〕5号),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7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人文社科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分类

学科分类包括:1.马克思主义;2.政治思想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我省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合作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必须是我省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

(二)奖项推荐条件

1. 推荐奖项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著作奖(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

(2)论文奖;

(3)研究报告奖(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4)普及类成果奖(须为著作类)。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可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厅局级以上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普及类成果,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类著作,须提交有关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群众反响等。

8.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非学术研究的著作,如教材和教辅材料、文学艺术类作品。

(2)已获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奖励的成果;

(3)研究咨询报告类无证明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论文类无公开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的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或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5)不属于本奖励范围和时限的成果。

请各推荐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申报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研究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成果完成人须填写并提交《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由学院科技信息处组织评审,并提出推荐名单。

(二)学院将推荐名单(含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等基本信息)在学院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日。无异议后方可提出推荐申请。

四、申报材料

(一)网络申报。

申报系统为http://kygl.sneducloud.com“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各申报人须在2017年5月24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

(二)纸质材料。

1.《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1式2份(格式见附件,须从申报系统导出)在2017年5月24前报科技信息处。

2.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样书两份(不再退回),论文和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提供全套资料(原件审核后即退回)。

3.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佐证材料需要原件(附件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即退回)。

联系人:李玲;电  话: 02986405896  8635

科技信息处      

2017年5月2日

附件1-2

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推  荐  书

奖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科门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陕西省教育厅

20174月印制

填 表 说 明

1.学科门类请按照《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填写。

2.成果类型和奖项类别分为: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以及普及奖。

3.所属二级、三级学科: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发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准确填写。

4.成果来源:是指本成果立项资助项目类别,自选项目填非立项研究成果

5.成果获奖情况:写明奖励单位、奖励名称、奖励等级和颁奖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成果社会反映:写明是否被译成他种文字、再版或多次印刷;是否有刊物(全文)转载;是否有其它的相关评价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成果引用应写明引用书名或刊期、次数;应用成果被采纳应写明采纳单位和被采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主要合作研究人员情况:应与成果中的完成作者一致,一般不超过5人。

9.所有填写内容均应有附件材料予以对应,无附件材料者,初审时不予通过,附件材料须提供目录。

 

成果编号:______


 
 
 
 

申报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

电话

办公

通信地址及

邮政编码

住宅

电子邮件

手机

本成果主要合作研究人员情况(限5人)

序号

姓名

职称

年龄

学科

所在单位

主要贡献

本人签名

参评成果简况

成果名称

成果类型

成果来源

成果出版、发表或使用的时间和单位

所属二级学科

所属三级学科

成果获奖情况

成果社会反映

成果引用或

被采纳情况


 
 

成果内容简介(3000字以内)

1.本成果研究的目的意义;2.篇章结构、基本观点;3.主要理论创新与学术价值;4.研究方法;5.产生的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等






















注:本表可加页。


 
 

初审意见

学  校

学  术

委员会    

意  见

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章)            年    月    日

申报

学校

意见

申报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评审意见

陕西省教育厅评定意见

   

建议奖励等级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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