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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至2017年度 交通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05-04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

为进一步鼓励和激励会员单位及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交通教育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宣传、交流和推广交通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不断提高交通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至2017年度交通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5年以来完成的下列研究成果可以参加评选:

1、已通过结题验收(鉴定)的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2、通过厅(局)级以上主管部门的鉴定(以鉴定书或评审证书为准)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被有关主管部门采纳、运用于实践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3、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有关交通教育研究的论文和公开出版的论著。

本活动所指的研究成果,其范围包括教育思想创新和教育理论研究、以及交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改革,产学研合作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学管理、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后勤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

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交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特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2、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基础性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调研报告要有证明进入决策的材料。

3、研究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有思想性和启发性,重点突出、论据充分,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字通顺流畅、准确、简明,文稿清晰、完整。

三、申报要求

1、每人只能申报参评成果1项。

2、署名多人的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单位进行申报。

3、申报参评成果文责自负,不得剽窃或弄虚作假,如果发现有此类问题即取消参评和奖励资格并予以公布。

4、各部门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申报的参评成果及推荐材料报送至科技信息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推荐材料包括:《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连同参评成果(各一式两份)。

联系人:李玲;电 话: 02986405896 8635

附件1:《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

 

科技信息处

2017年5月2日

 

附表1

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

申评成果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职务

行政职务

工作单位与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手    机

姓名

年龄

单位

专业职务

参评成果形式

(著作、研究报告、论文等

成果字数

通过验收鉴定部门及时间

或发表(出版)的刊物(出版社)及时间

决策采用情况、实践情况、产业化情况或会议交流情况

 

(盖章)

                                 2017年  月  日

 

分会(或省交通教育研究组织)意见

(盖章)

                                 2017年  月  日

 

专家

评审

意见

专家评委会主任签字: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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