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交院党发〔2022〕40号
各党总支,各部门:
莫新明同志任纪律检查室主任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学校2022年5月19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莫新明同志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1年4月29日算起。
中共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
上一条:关于赵登攀等1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赵登攀、李孟瑞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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