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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实施细则

作者:时间:2016-10-28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省招办《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29号)精神,确保我院2016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国家高职教育考试制度改革,为更多普通高中毕业生(简称“普高生”)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简称“三校生”)提供享受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机会,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交通运输行业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以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为依据,以维护考生利益、选拔优秀人才、促进教育公平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为原则,以公开透明、规范操作为手段,严格掌握政策、严密招生程序、严控质量标准,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多校联考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原则。以全省示范高职院校联考文化素质笔试成绩和学院现场考核成绩为依据,自主择优录取。

(二)实行学院组织与上级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学院组织参加全省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接受省级考试部门监督、指导。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6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委员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主管招生工作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工作部、院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后勤中心、保卫处、监察审计处、各系(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办事机构为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四、招生范围及对象

申请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了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五、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6年我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在35个专业招生1900人(见附件3)。

六、报名、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6年3月1日8:00-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各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www.sneac.edu.cn)“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窗口,点击“我要报名”并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报考我院。  

(二)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核统一由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虚假资料取得报名资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三)现场确认

考生于2016年3月6日8:00-3月16日18:00到我院本部进行现场确认,其本人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每名考生允许填写六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缴纳考试报名费200元,领取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准考证。

七、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命题及范围

“普高生”进行文化素质笔试、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500分。文化素质笔试采用统考形式,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查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共3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共200分。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个性倾向性等内容,占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是按照要求回答与报考专业相关知识问题,或按照考官要求进行动手操作测试,占100分。

“三校生”进行文化素质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满分500分。文化素质笔试采用统考形式,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查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水平,每科100分,共300分(命题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职业技能测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职业水平,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共200分。综合素质考核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个性倾向性等内容,占100分;职业水平测试是按照考官要求回答与报考专业相关知识问题,或按照要求进行动手操作测试,占100分。

(二)考试时间安排

我院定于2016年3月19日组织考试。文化素质笔试时间为180分钟,“普高生”、“三校生”分不同考场、不同试卷在同一时间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形式均为面试,面试时间为20分钟。详见下表:

日期

时间

科目

2016年3月19日

08:30—11:30

文化素质笔试

14:00—17:00

“普高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具体考场、分组安排于考前一天公布。

八、录取与公示

(一)录取方法

1.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按照择优录取原则,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 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笔试+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组成。学院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按照专业志愿报考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以文化素质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即总分相同,先按照文化素质笔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文化素质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依次类推。

4. 考生身体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5. 15所示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笔试成绩互认。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查询成绩重新选报未完成录取计划的其他14所示范院校之一,考生不需要再开具成绩证明。

(二)网上公示

我院完成预录取工作后,于2016年3月29日至4月3日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九、报到注册

预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4月6日至4月15日(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持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

我院在4月19日将实际报到注册考生信息上报省招办,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并在陕西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开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已经预录取而未按时报到注册的考生,其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2016年高考在内的其它类型招生考试。

十、相关说明

1.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3.本细则依据《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制定,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科类

人数

1

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

文史

80

2

道路养护与管理

文理兼收

60

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文理兼收

58

4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文理兼收

40

5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文理兼收

78

6

工程造价

公路工程造价

文理兼收

70

7

汽车营销与服务

技术服务与营销

文史

77

8

汽车营销与服务

汽车定损与评估

理工

31

9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文理兼收

46

10

信息安全与管理

文理兼收

29

11

动漫制作技术

文史

21

12

市场营销

市场开发与营销

文史

30

13

电子商务

网站(网店)运营

文史

26

14

会计

企业会计

文理兼收

100

15

物流管理

仓储与配送

文理兼收

80

16

酒店管理

文理兼收

40

17

智能交通技术运用

理工

38

1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道桥工程施工

理工

90

19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道桥工程检测

理工

90

20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理工

40

21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理工

40

22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理工

40

23

铁道工程技术

理工

52

24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理工

42

2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理工

47

26

工程测量技术

理工

60

27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理工

30

28

建筑工程技术

理工

47

29

市政工程技术

理工

47

30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理工

50

3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工

91

32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理工

49

33

汽车电子技术

理工

71

34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理工

65

35

新能源汽车技术

理工

45

合计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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