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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实施细则

作者:时间:2015-10-21

2015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1号)文件精神,确保我院2015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国家高职教育考试制度改革,为更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提供享受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教育资源的机会,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交通行业培育高素质技能人才。学院以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为依据,以维护考生利益、选拔合格人才、促进教育公平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为原则,以公开透明、规范操作为手段,严格掌握政策、严密招考程序、严控质量标准,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多校联考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原则。以全省示范高职院校联考文化素质笔试成绩加学院现场考核成绩为依据,自主择优录取。

(二)实行学院组织与上级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学院组织和参加全省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接受省级考试部门监督、指导。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5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委员会,书记、院长为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工作部、院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后勤中心、保卫处、监察审计处、各系部负责同志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办事机构为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四、招生范围及对象

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了各县(区、市)组织招生体检的考生。

五、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5年我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招收24个专业1507人(具体见附表)。

六、报名、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5年3月6日8:00—3月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各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www.sneac.edu.cn)中的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窗口,点击“我要报名”并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报考我院。

(二)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核统一由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虚假资料取得报名资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三)现场确认

考生于2015年3月11日—3月25日,到我院校本部进行现场确认,其本人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每名考生允许填写六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缴纳考试报名费200元,领取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准考证。

七、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及考试范围

“普高”生进行文化素质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满分500分。文化素质笔试采用统考形式,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查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共3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5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随机问答及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共200分。随机问答主要考核学生基本素质,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个性特征等,占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是按照要求或回答与报考专业相关知识问题,或按照考官要求进行动手操作测试,占100分。

“三校”生进行文化素质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满分500分。文化素质笔试采用统考形式,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查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共300分(命题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随机问答和职业水平测试,共200分:随机问答主要考核基本素质,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个性特征等,占100分;职业水平测试是按照考官要求或回答与报考专业相关知识问题,或按照要求进行动手操作测试,占100分。

(二)考试时间安排

我院定于2015年3月28日组织考试。文化素质笔试时间为18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职业技能测试形式均为现场考核,测试时间20分钟。

日期

时间

科目

2015年3月28日

08:30—11:30

文化素质笔试(“普高”生

与“三校”生同时进行)

14:00—17:00

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职业技能测试

具体考场、分组安排于考前一天公布。

八、录取与公示

(一)录取方法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量,按照择优录取原则,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划定录取分数线。

2.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评价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组成。学院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按照专业志愿报考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以文化素质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总分相同,先按照文化素质笔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文化素质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依次类推。

4.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

5.参加全省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12所高职院校,对该次文化素质笔试成绩均予以承认。如考生未被报考院校录取,可凭文化素质笔试成绩,参加其他未完成录取计划院校补充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或“三校”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并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二)网上公示

我院按照前述方法完成预录取工作,并于2015年4月5日至4月9日,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九、报到注册

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须于2015年4月10日至4月13日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内,持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正式开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4月15日,我院将实际报到注册考生信息上报省招办,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并在陕西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已经预录取而未按时报到注册的考生,其录取资格将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它类型招生考试。

十、相关说明

1.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3.本细则依据《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制定,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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