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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第三十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先进单位
作者:发布日期:2022-07-18点击数:

2022年7月15日,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陕西省第三十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情况的通报》,我校被评为陕西省第三十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先进单位。这是继2021年以来我校第二次获此荣誉。

第三十届“科技之春”活动期间,学校积极响应省科协号召,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了系列科普活动,进一步将前沿科学技术成果与校园资源衔接,开拓了大学生的科学视野,使大学生切实体验到了科研乐趣,提升了科学素养。

今后,学校将继续组织好每年的“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以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服务师生和公众,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为宣传普及科学理念和提高师生科学素养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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