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准确掌握学生返校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7日(周五)下午6:00前返校,准时召开班会。假期留校学生情况于9月30日上午11:00上报学生处,学生返校情况于10月7日晚8:00上报学生处。
二、认真做好假期安全教育
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1.回家及探亲访友期间,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注意交通安全,防止车祸、溺水等意外事故发生,杜绝无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2.离校前存放好个人物品,旅途中注意财物安全,谨防被盗、被骗、被抢。
3.勤工助学前应通过有关部门签订合法劳动合同,防止受骗和引起劳务纠纷。不要轻信传言,防止传销组织诱骗。
4.遵守社会公德,注意文明礼貌。严禁在商业性娱乐场所从事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5.禁止任何人组织集体出游。
6.假期留校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作息,23:00前必须返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留宿他人。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和违规使用电器,注意防火防盗。
7. 科学安排上网时间,关注网络安全,对敏感信息保持高度警惕,自觉抵制此类信息,做到不浏览、不相信、不传播。
8.严禁参与各类集会。远离集会场所,防止“被集会”,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
9.近期,部分网络借贷平台为逃避监管,改头换面通过“回租贷”等形式继续面向在校学生开展贷款业务,严重威胁学生权益和校园安全。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学校实际,择机在假期前、收假后班会中开展金融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完善预警防控机制,持续深化资助体系建设,保护好学生权益。
三、安排各班学生签订假期安全责任书,详细统计学生假期去留情况,做好外出学生去向登记,留好联系电话,以备查询。
四、加强值班工作,责任到人,确保信息、通讯畅通。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及时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理。各二级学院将国庆值班安排9月30日11:00前报学生处。
联系人:唐景嵩,内线:8709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