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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7/2018学年
时间:2018-09-14   来源:   作者:唐景嵩   

关于评定2017/2018学年

“三好优秀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及第2学期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对2017/2018学年三好优秀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第2学期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比例:

三好优秀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第2学期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的评选条件及比例,详见2018版学生手册《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P79-P87)。

二、评选方法:

根据智能平台“奖励系统使用说明”,各二级学院辅导员通过“奖学金评优”系统,优先完成“三好优秀生”“三好学生”和学习优秀奖的评选,并通过智能平台提交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核。经二级学院会议研究并公示3日后,通过智能平台提交学生处审批。学生处依照违纪数据对初评名单进行复查。

由于2017级学生的补考工作尚未完成,优秀学生干部、学习进步奖评选工作稍后完成。

此外,用于奖学金评选的数据均由教务系统调用,且评选过程中完全排除人为因素干扰,本次评定过程不再进行成绩核对。

三、时间安排:

20189月14日至9月18日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结果公示3天,9月21日通过智能平台将评选数据报学生处。

四、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对参评选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比例评选。

2.学生处复查及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另行补充人员。

望各二级学院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评选工作。整个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通过评选活动,真正的起到比、学、赶、帮、超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学院良好学风的形成。

                                                 

                    2018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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