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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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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教职工体检工作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6-06  点击:[]

各位领导,老师们:

我院2018年教职工体检工作将于6月至8月份进行。经综合考察,体检医院最终确定为长安医院、凤城医院。两家医院体检项目、费用均相同,教职工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现就有关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地点:

长安医院体检中心,凤城医院体检中心。

仅能选择一家进行体检,教职工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如果教职工个人同时间段内在两家医院同时检查,其中一次按照自费进行结算。

二、体检时间

为了确保体检质量,体检时间定于64日至84日。请教职工合理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个人体检事项,过期不再补检。

三、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领导通知本部门教职工,每周一至周六上午(节假日除外)(空腹)携带身份证到体检医院前台先登记,后体检。检查完后将检查表交回体检中心。

2、因退休在外地不便回来体检的教职工,请离退休办统计人数,并通知长期居住异地的人员,在居住地选择医院体检,费用标准一样,检查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发票原件和体检结果复印件寄回,统一报销。

3、体检须知、项目表详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与卫生所联系,电话:13909260823   86405979(办)。



                                      卫生所

                                   2018531


附件1:健康体检须知

附件2:教职工体检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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