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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体育工作管理办法
2023-03-27   审核人: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体育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导学生锻炼身体,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和运动技能,学会科学锻炼的方法,养成经常锻炼的习惯,逐步提高运动技能水平,向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和集体荣誉感,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一 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 学校体育工作是指学校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比赛。

第三 学校体育工作应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其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阳光体育工作。

第四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第五 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 气候条件。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形成学校的体育特色。

第六 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体育学院和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第二章 课外体育活动

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每学期安排40次的健身跑,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测试达标定位自己的基础目标。

第三章 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学校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条件建立学校各种运动队,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保证训练时间、场地、经费,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力争取得优良成绩。

教师应制定课余体育训练计划,重视对运动队的管理,努力克服训练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十一 学校体育竞赛认真执行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并组织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 体育教师

十二 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本办法,依法治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化素养。对待学生主动热情,关心爱护,不体罚学生,为人师表。努力钻研业务,掌握体育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积极工作,勇于探索。

十三 学校应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数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

十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学年应妥善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以及落实室外津贴,对负责课外活动以及运动训练的教师,按要求计算工作量。

十五 要按课程要求配备好体育教师,体育教师要认真执行体育与健康新课标,要依照体育课堂常规要求备好课、上好课,使用体育课本和体育备课本,制定好教学计划,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对教学、教研、训练工作突出的体育教师,学校要给予表彰奖励。

十六 体育教师切实组织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

十七 教师要认真执教,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如有伤害事故应与校医院和辅导员联系,并及时送医院就诊治疗。体育教师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十八 努力做好体育成绩考核评定,《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学生体育档案、运动队训练档案及各项竞赛活动等资料的整编。

十九 体育教师应坚持参加教研、培训活动,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积极开展体育科研工作,撰写体育教科研论文

第五章 场地、器材、设备和经费

二十 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内,添置体育器材需按程序审批,批准后方能购进,并把好质量关。

二十一 体育学院应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或者破坏体育器材、设备。

二十二 做好各类体育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如有损坏或事故隐患应该及时报修,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保证体育课的正常开展。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体育器材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进行。

 

 

第六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

二十三 体育学院为独立教学部门,负责全面实施全校的体育工作。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全校师生体育竞赛、群体活动的开展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学期定期召开会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育学院。

二十四 各二级学院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经常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并协助体育组做好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的组织工作。卫生所应当与体育学院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

二十五 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工作作用,学校要把课外健身跑达标、体质测试达标等内容,列入评优评先的评选条件,做好检查登记和评比工作,对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要给予表彰,树立榜样。

二十六 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或者个人,由学校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1、违反学校规定,不按课表上课,随意增减或挤占体育课课时的。

2、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七章 附则

二十七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十八 本办法由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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