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管理实施办法》(陕交院〔2017〕47号),凡符合认定“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人员于5月27日前以二级学院(教学部)为单位将《“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表》、相关支撑材料及1张一寸照片上交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兼课教师申报材料交由任教专业(学科)所属二级学院(教学部)统一审核上报。
相关办法及表格可在学院OA系统查阅下载。
联系人:冯冀岩 李俊娴
电 话:86405391 8473(内线)
人事处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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