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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3-06-13  来源:

各部门:

为更好地发挥科研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科学研究,为区域经济和学校“双高计划”院校建设及发展服务,提高培养人才的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能力,根据《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细则》(陕交院[2019]117号),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及经费支持

(一)校级项目

1.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

 2.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

 3.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

 4.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

(二)专项项目

1.科技创新专项项目

2.成果转化专项项目

3.政用产学研协同专项项目

 4.党建专项项目

5.重大改革任务专项项目


二、研究期限

1.校级项目研究期限:2023年7月-2025年6月,研究期限1-2年。

2. 专项项目研究期限:2023年7月-2025年6月,研究期限1-2年

申报要求

1.校级项目主持人为副高职称及以下教师(含博士学位教师)。

2.校级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人(含主持人);专项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3.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能参与同类同级其他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同类同级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同一项目的成员之间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

4.已承担校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申报,校级(含)以上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5. 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四、申报程序

请申报人员根据项目指南和要求,结合工作需要进行申报,申报人填写立项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部门审核后报科技信息处,初审通过后,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符合立项条件者,经批准后向学校公布。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

登录学院网站科技信息处窗口中的文件下载栏下载相关文件材料,按要求详细填写立项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经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组成员签字、所在部门盖章后,于2023年6月15日前报送科技信息处,同时发电子版至:scctkjc@163.com。逾期申报一律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认真做好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推荐的组织工作。

2.请各部门做好各类项目的立项监管,负责本部门所有立项项目资料的资料预审,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3.已在其他各级单位、机构获准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科技处将进行项目查重以及资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各类项目严格按照《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的预期成果进行项目申报。论文发表时须注明“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没有注明依托学校项目的论文验收时不被认定项目研究成果。

2.《立项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经费预算,请参照《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陕交院[2018]10号)填报。

附件:1.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3.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应用证明

4.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

注意:其它相关附件均可在学校网站科技处“下载中心”下载。


科技处联系人:李艳、李玲

联系电话:86405398   51904   51910

地址:明远楼1904

 科技信息处  

                                  202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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