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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0-12-15  来源: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申报组织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二)项目类别

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共分为四类:

1. 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4.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的团队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

二、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012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研究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七)项目申请人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网络申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研究项目填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11518:00;一般专项科研项目截至202118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二)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并于202012291200前将申请书纸制版6份及电子版报科技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科技信息处将对申请项目做查新和筛选工作。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学校将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四)科研信息处将于202115日前通知评审后获准申报的项目,获准申报项目的申报人员于202115日至18日在网上提交申请书,相关个人账号和密码将由科技信息处提供,并于1111000前将纸制申请书一式两份(必须由系统生成导出)报科技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专项科研项目结题相关要求:申报人员申报内容将作为结题的依据;基本结题条件:研究报告1份;论文总数不少于2篇(其中核心论文1篇)。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信息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玲  029-86405896    51904

029-87669498(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陕教技办[2010]14号)

2.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自然科学类)

3.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人文社科类)



科技信息处

2020年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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