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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学校参评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04-08  来源:

关于组织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学校参评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参评成果产出时间必须是 2016 1 1 日至 2020 12 31 日之间;参评成果类型为著作、论文和决策咨询报告;每位申报人只可申报一项;要区分教学成果与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此次评选的是学术研究成果,非单纯的教学成果;交叉学科研究成果要与教育学科高度相关;必须确保参评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弄虚作假、无学术不端行为。

各部门在推荐参评成果时,要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和《第六届全国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注意事项》(附件 2)规定的要求组织推荐,严格把关,确保把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荐上来。

二、材料要求

(一)每项参评成果的申报材料包括《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 3)、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主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材料)及参评成果原件。其中《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 份原件 5 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 1 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各推荐部门需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 4),加盖部门公章后与推荐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同时,将评审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546058930@qq.com

教育部文件及涉及的附件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查询下载,也可

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三、报送时间及地址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 4 21日前报送科技信息处(明远楼1904室),逾期不予受理。

人:李玲

联系电话:029—86405896  51904

科技信息处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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