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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检查校园上网场所


作者:  日期:2004-06-09  来源:

开展高校上网场所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是确保学校稳定,积极营造良好网上育人环境的迫切需要。

6月9日下午,在刘三刚副院长的主持下,院科研信息处与党委工作部联合组织相关部门对学院经管系、教务处电教中心、公路系等所管辖的计算机教室及图书馆所管辖的电子阅览室等上网场所进行了检查。各系部、图书馆、保卫科等部门负责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同志参加了此次检查。

检查前,参加检查的人员集中学习了教育部周济部长在教育部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关于加强高校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的有关讲话精神及省教工委、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上网场所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校园网管理的紧急通知》,传达了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对我市高校计算机校园网网络安全工作的要求。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①计算机教室内有无校外人员上机;②每天晚上的关闭时间(不允许开夜机);③机房有无专人管理,是否进行了上网人员实名登记;④有无乱收费现象;⑤有无登录、浏览反动及色情网站,传播和接收各种有害信息等。

通过现场检查,我院所有被检查场所均未发现有校外人员上机,各计算机教室均设有专人管理,现场未发现有登录、浏览反动及色情网站,传播和接收各种有害信息的现象。尤其是教务处电教中心所管辖的计算机教室在管理方面较为规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①部分系部的计算机教室管理力量不足;②个别计算机教室尚未完全作到上机人员实名登记;③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尚不够健全。

针对检查情况,刘三刚副院长在总结会上提出要求:1、要从思想上重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求真务实,深入开展校内上网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加强和改进学校上网场所和校园网管理,净化校园网络环境。2、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制。各系部、图书馆等要切实负起所管辖的计算机教室、电子阅览室等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责任。管理力量不足的要增加管理人员。要完善计算机教室的管理制度。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细化管理分工,落实责任到人。严禁在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网上登录、浏览反动及色情网站,传播和接收各种有害信息等。要加强日常值班登记,切实实行上网实名登记,并按照市公安局网监支队要求,上机记录要保存6个月以上。3、推进网络精神文明建设,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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