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伍、因病、因事不能正常报到,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一、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查验后,收取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查验后,收取复印件;
3、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原件2份(须当地武装部盖章);
4、入伍通知书原件查验后,收取复印件(如入伍通知书还未下发,可先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9月28日前将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博学楼七楼教务处综合科)。
持以上材料到招生就业处和学工部(武装部)初审登记后到教务处综合科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二、因病保留入学资格学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查验后,收取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查验后,收取复印件;
3、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4、个人手写申请,学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按手印。
持以上材料到招生就业处初审登记后到教务处综合科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三、因事保留入学资格学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查验后,收取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查验后,收取复印件;
3、个人手写申请(申请理由充分、合理),学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按手印。
持以上材料到招生就业处初审登记后到教务处综合科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四、交齐以上资料后,请留下至少两个方便联系到您的电话号码,我们办理好相关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后,会电话通知您来领取办理好的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1份)及其他相关材料。
五、教务处综合科 联系电话: 86405614, 地址:文景校区博学楼七楼2707室-综合科/通远校区躬行楼G413室-教学工作办公室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