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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2019-04-12   审核人:

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学校纪委及纪检监察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共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2019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学校纪委集体责任、纪委书记领导责任、纪检干部监督责任清单如下。

一、纪委集体责任清单

学校纪委要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履行对党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和学校党员干部的监督责任。

(一)组织协调责任

1.根据上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议。

2.协助党委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协助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学校主要负责人同领导班子成员、各二级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指导二级单位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责任书签订工作。

4.协助党委有针对性地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监督制度执行,督促制度建设。

5.协助党委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规党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6.协助党委落实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

7.协助党委落实回访教育制度,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

8.协助党委接受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督查或专项检查活动,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维护党章党纪责任

9.对党员开展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规矩的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党员牢记党员身份,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纪律底线

10.检查党员、各级党组织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查处违反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

11.检查党员履行党章规定义务的情况,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三)监督检查责任

12.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议决定情况,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13.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等党内监督制度,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配合组织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14.按照规定对学校三重一大、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推动权力运行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四)案件查办责任

15.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处置信访件,完善信访受理登记、阅批、查处、反馈、建档制度。

16.查办在来信来访、来电来函、网络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整治、工作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合理运用四种形态,依法依规处置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17.严明审查纪律,规范办案程序,严格落实各项报告制度。

(五)执纪问责责任

18.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对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干部或党组织进行处分。

19.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对履职尽责不力的党员干部或党组织进行追责问责。

(六)作风建设责任

20.监督检查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21.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或专项整治活动,围绕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廉政提醒。

(七)自身建设责任

22.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选用和培养,开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指导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工作。

23.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模范遵守党内法规,带头履职尽责,维护纪检监察工作公信力,防止灯下黑

二、纪委书记领导责任清单

(一)统筹协调责任

1.全面领导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对学校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总责,承担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责任。

2.协助学校党委和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3.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向学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议。

4.协助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报告工作,部署年度任务。

(二)研究部署责任

5.落实三转要求,立足纪检监察工作主职主责,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学校工作全局进行统一部署、协调推进。

6.主持纪委委员会议或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三)监督执纪责任

7.监督提醒学校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把好三重一大、选人用人等重要关口。

8.领导案件查办工作,排除案件查办的干扰和阻力,亲自过问信访处理和追责问责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

9.领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检查考核。

10.督促学校整改落实上级巡视、督查或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教育提醒责任

11.开展廉洁谈话,及时了解领导干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从政状况,教育提醒领导干部按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职尽责。

12.坚持抓早抓小,咬耳扯袖,对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3.组织并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亲自讲廉政党课。

(五)率先垂范责任

1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维护纪检监察工作公信力。

15.培养、教育和管理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情况,及时提醒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改正。

三、校纪委委员责任

1.贯彻落实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工作部署,推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纪委书记报告。

3.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4.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纪检监察干部责任

1.忠于职守,敢于担当,认真完成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纪委领导汇报。

3.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秉公执纪。

4.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准则》和《十不准》,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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