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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


日期:2014年11月20日 作者:  来源:公司  点击数:

陕西省交通厅交通工程定额站

关于组织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

陕交定函[2014]10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区交通局,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组织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职公字〔2014〕38号)文件精神,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乙级过渡考试将于2015年3月21日至3月22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本次过渡考试内容依据《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5年版)命题。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3月21日 9:00~11:30 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

14:00~16:30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3月22日8:00~11:30 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0~16:30 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甲级资格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报考乙级资格人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或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3年以上(含3年)。

(三)参加2014年度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科目不需要重新参加考试。如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2014年报考时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应主动告知省交通厅定额站,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只参加其余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考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考甲、乙级考试人员均应于2014年11月10日至12月12日之间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按照系统提示及规定,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表所填单位名称应与加盖的公章一致,不得缩写或简写),报考信息将反映在准考证和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上。

(二)现场确认:凡工作单位、所服务的项目或户籍所在地(以身份证标明的住址为准)在我省的甲、乙级报考人员,需持以下材料,于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到陕西省交通厅交通工程定额站进行现场确认:

1、本人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一张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尺寸为2.5厘米×3.5厘米,头部约占照片尺寸的2/3,图象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服装不要与背景色相同或相近,双耳要露出,且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甲级人员提交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乙级人员提交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和控制”科目者,还需同时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参加2014年度甲级考试且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需提交2014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成绩单。乙级考生不需提交成绩单。

6、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现场确认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磊

电话:029-88869215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号陕西省交通运输厅6楼603室。

(四)考务费标准

报名费每人100 元,报考科目每门次100元。

五、准考证

2015年3月1日至3月21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从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地点

在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陕西省交通厅交通工程定额站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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