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交通质监机构: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办法(试行)》(厅质监字[2011]229号)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主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114号)。
二、《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JT/T 828-2012)。
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
四、仪器设备的检定与校准管理。
五、行业近期颁布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各省级质监机构应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补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试验操作的相关内容,制定继续教育计划并报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