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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2-04      作者:      来源:招生就业处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校内有关部门、本校2020届毕业生

根据陕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高校疫情防控教职工返程学生实习后勤保障等工作的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0〕13号)文件要求,按照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途径的原则,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应急响应服务机制

疫情防控期间,在没有接到学校相关通知前,禁止毕业生私自返校。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书用印,往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领取毕业证件等业务,均改为网上或电话受理。所需的纸质材料一律采取邮寄的方式办理。确需返校现场办理的业务,待正式开学后办理。各二级学院要向毕业生和相关单位做好解释工作。

二、暂停校园宣讲招聘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将暂停各类线下校园宣讲与招聘活动。各二级学院原来已经确定的招聘活动,要及时向用人单位做好推迟或改为网上招聘的解释工作。学校鼓励用人单位登录我校就业信息网,注册、审核认证后发布招聘信息,毕业生可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就业系统、微信公众号学生端投递简历,如需进一步考核,用人单位可选择在线测评、视频面试等形式,坚决不允许出现人群聚集等情况。

三、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未就业及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心理疏导、政策解答、求职推荐及保障服务等工作。要求未就业毕业生严格按照目前居住地政府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同时,各二级学院还要积极对接用人单位,提前预约招聘计划,确保疫情缓解后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确保完成全年就业工作任务。

四、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已到岗实习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学生遵守用人单位的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进行就地防控,减少或取消出行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如确需出行,要经用人单位同意并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预防指南,科学防护,保证个人出行安全,外出期间如有发热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请立即到当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在第一时间将就诊结果报告所在二级学院。未到岗实习的学生,原则上允许学生与实习单位协商,适当推迟到岗时间,按照目前所在地政府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希望各有关方面相互理解,协同努力,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为全校应届毕业生高质量就业贡献力量。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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