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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7-09-29      作者:蔡彬      来源:科技处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7〕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申报组织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和专项科研项目都可申报。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教育教学创新创业类的项目不得申报。资助重点是:①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②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③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2.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人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8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3.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并于10月17日14:30前将申请书纸制版5份及电子版报科技信息处李玲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4.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科技信息处将对申请项目做查新和筛选工作。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学院将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5.科研信息处将于10月21日前通知评审后获准申报的项目,获准申报项目的申报人员于10月22日至10月24日在网上提交申请书,相关个人账号和密码将由科技信息处提供,并于10月27日10:00前将纸制申请书一式两份(必须由系统生成导出)报科技信息处李玲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6. 2018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网络申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截至2017年10月23日18:00,专项科研计划项目截至10月25日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7.相关文件《关于申报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7〕16号)、《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陕教技[2010]1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分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两类)已放在校园网首页“通知公告栏”,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后申报。

8.专项科研项目结题相关要求:申报人员申报内容将作为结题的依据;基本结题条件:研究报告1份;论文总数不少于2篇。

附件:

1.          学院关于申报2018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doc(陕教技〔2017〕16号)

 2.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陕教技办[2010]14号)

3.          陕西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doc(自然科学类)

4.          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doc(人文社科类)

                                         

                                     

                         科技信息处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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