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
日期:2017-08-31      作者:董明明      来源:财务处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部门预算管理要求,财务处将组织各部门编制2018年度部门综合预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要紧紧围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省委追赶超越和省财政提高支出管理效益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零基预算,增强预算编制准确性,优化支出结构;深化专项资金改革,强化事前评审,健立全程绩效;推进预算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

二、预算编制要求

1、实施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改革

从2018年起,实施中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以及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经济分类科目编制部门预算,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并按程序批准后,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一并批复部门综合预算,两套经济分类之间保持严格的对应关系。

2、夯实部门预算编制基础

将省级财政供养人员全部纳入台账管理,以人员的身份信息、职务信息、工资信息等核定人员,核实工资,作为编审部门预算、核拨经费和相关政策调整测算的唯一依据。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台账做实后,将会锁定数据,每年只对人员的增减变动情况进行报送审核。学院财务处要全力配合人事处按省财政厅通知要求,核实人员,及时、准确报送人员信息数据。

3、增强预算统筹和约束能力

在细化预算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预算完整性和统筹能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力量办大事。各部门、二级院部要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把部门涉及的所有收入、支出全部编入当年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统筹安排使用。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批复,除因突发情况、新出台政策等因素,必须在当年增加安排的支出外,一般不得申请追加预算,原则上不再调整。对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而自行安排支出的,经审计或财政检查发现,一律视同违规支出。

4、严控一般性支出

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精神,各职能部门要明确经费使用标准,严格按标准保证学院的运转需要。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从严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规模。

5、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2018年专项预算项目要有充分的立项依据、细化的支出内容、合理的绩效目标、明确的实施主体。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基础数据、专项资金项目的审核,杜绝虚假数据和项目,为预算编制、执行奠定真实基础,并加强对项目预算的集中评审力度,设定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不可或缺的内容。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对专项业务费项目进行集中审核,要求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开展绩效自评率要达到100%。省财政厅将选取各单位部分重点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评价重点包括上报的项目是否属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和我省政策支持方向,是否符合省财政厅年度预算编制的要求,是否符合专项资金设定的绩效目标等。

6、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陕西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陕财办综[ 2017]9号)精神,要将省教育厅所属高校的相关财政拨款调整为省教育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以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的方式列入2018年预算。

7、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审核

政府采购预算是预算公开后的社会重点关注内容,各职能部门应规范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全面、真实地编制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要坚持先有预算、再进行采购的原则,对当年批准的采购预算,年底前仍未启动采购程序的,财务处将收回采购预算;未编制采购预算,但执行中确需进行采购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履行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后,必须在当年6月底之前提出变更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报省财政厅批复后,方可执行。

8、加大预算公开力度

2018年预算公开内容包括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用途、政府采购情况,资产占有使用及负债的增减变化情况、预算绩效目标、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公务用车改革后“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等各项信息。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定期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实施预决算公开月报制度,定期对各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预算经费安排挂钩。

9、坚持三年滚动预算编制

各部门和二级院部要预判2018至2020年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统筹研究三年规划期内拟实施的支出项目,编制三年中期规划,实行滚动调整,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优化资金分配。专项预算中的阶段性项目,可按照三年中期规划模式编制,项目一次审定,分年实施。

四、上报时间和注意事项

2018年学院综合预算改革力度大,政策要求高,编制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财务处下发给各部门的预算编制表和具体要求及时上报预算。

1、为保证2018年综合预算的顺利填报,请在9月5日17点之前将电子版文档和预算编制表报送至财务处。

2、专项经费预算必须由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上报,具体包括:项目预算申报表格、项目预算编制依据和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并提供有关专项活动或工作的上级文件、学院文件和批准的报告等证明材料。

3、请各部门按照下发的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填报,经主管院领导签字后,连同附件和说明文件一并报财务处。

4、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直接与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朱宁

邮 箱:1804107975@qq.com

电 话:外线86405187  内线8370

 

                                                       2017年8月30日

 


陕ICP备16020269号-1号    Copyright2005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扫一扫

新闻随时看

网站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