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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门面房招租公告

2016-12-26  点击:[]

    我院现有商业门面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愿的合格的投标人参与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门面基本情况:
    门面位于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强校区临街9间(自强西路289号),建筑面积约135㎡。
    二、承租期限:
    自租赁合同签订日始——2017年12月31日。
    三、招租方式:
    该门面以规定租期内的最低租金(110元/㎡)为底价基数进行竞价招租。
    四、租金支付
    合同签订时租金一次付清。
    五、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气等费用由乙方按规定每月向学院相关部门缴纳。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施时,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内部结构、设施。原则上乙方不能对承租房屋内固定的装修进行拆除或处理(如换门、换照明设施等)。乙方在腾交房屋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六、经营约束条件
    1.不得从事任何非法宗教、分裂、暴力恐怖等违法活动。
    2.不得从事餐饮经营,不得从事娱乐经营。
    3.不得从事与水、空气、土壤、噪声等污染项目有关的经营。
    4.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经营。
    5.乙方的生成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地区、本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做到合法合规经营,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履行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对于违反学院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或者不服从管理的,由甲方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7.乙方对所租用房屋必须履行门前三包制度(门前三包包括:打扫卫生、清扫积雪、美化环境)。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乙方完成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处罚。
    8.乙方应自行办理所经营项目的工商、税务、卫生、治安、防火等相关手续,并在甲方备案(报各种手续复印件)。乙方在综合治理如:治安安全、防火、防盗、防毒和环保卫生等方面负全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学院的统一管理。
    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用途,不得变更租赁房屋经营范围,不得转租或转让。
    10.乙方须服从配合辖区公安、工商、税务、社区等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租。
   八、中标条件
     1.投标价格高者。
     2.满足第二条——第七条者。
     3.同等条件,原租户 优先中标。
   九、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须携带资料:投标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8日—12月29日下午17:00点止。
     3、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地点:文景路19号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办公楼三楼国有资产处资产管理科。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6405975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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