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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日期:2020-10-12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为满足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1.招聘人数:6人

2.招聘范围:面向社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3.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按照笔试、试讲、面试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08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岗位所需材料以下顺序扫描至一个PDF文件发送至675211318@qq.com。邮件主题统一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不要重复发送。

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就业推荐表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

往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

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0年7月31日前。岗位条件中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后,针对符合报名人数要求的岗位,学校在网上公布考试安排,确认有关岗位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

(二)笔试、试讲和面试

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

2.试讲: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

3.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实际工作经验等。

(三)体检及心理测试

笔试、试讲、面试合格,初拟录用人员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

(四)考察

体检合格并通过心理测试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学校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考察了解。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须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受聘当事人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相关人事待遇

完成招聘工作各项程序,录用到学校的应聘人员,其人事关系按照人事代理制度管理。薪酬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原则,职称评审、培训培养、继续教育和考核评价享受与正式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为提升新进教职工学生管理工作能力,所有被录用的应聘人员报到工作后,须至少担任辅导员岗位工作3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史老师 禹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6405472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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