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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5-25  作者:冯媛  点击:[]

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陕西省税务局关于错峰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安排,我校教职工年度汇算工作于20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为帮助教职工了解政策,便捷办理首次年度汇算,现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手机APP汇算清缴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范围

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范围执行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包括:职工的工资、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经营所得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缴方式

职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缴纳,由学校财务处统一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采取现行规定的做法由发放单位预扣预缴。

三、不需补交税额的范围

  下列情况在汇算申报后不需要补缴税款:

1. 纳税人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 纳税人年度汇算所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 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

教职员工在办理汇算清缴过程中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会计科冯媛老师,联系电话:029-86405395(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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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手机APP操作指南

财 务 处

                                   2020年5月6日


 

附件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手机APP操作指南

一、汇算清缴前应做好的准备工作

1. 下载并注册最新版本的个人所得税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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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补录符合条件的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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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录入2019年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额的查询和申报在第三条里进行详细说明

4. 添加银行卡信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选择【个人中心】-【银行卡】。输入银行卡号信息、开户银行所在省份、银行预留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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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说明

第一步:进入个人所得税APP,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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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进入申报界面,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阅读申报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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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确认基本信息和申报汇缴地,如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生成申报表信息。

第四步:核对个人全年收入情况。其中:由我校代扣代缴个税的工资薪金为工资表中应发工资合计-绩效纳入额度合计;其他扣除项目为工资表中保留补贴项目合计。若核对无误,点击【下一步】。

注意:在收入列表每个所得项目,都可以进行【新增】和【修改】。如果个人某条收入信息非本人取得,可进行【申诉】、【删除】。操作完成后点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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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缴纳税款或申请退税

(1)若2019年度收入不足 12 万元且有应补税额,或者收入超出 12 万元但应补税额≤400 元,点击【提交申报】,申报提交后无需缴款,点击【返回首页】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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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存在应补税额,点击【提交申报】后据提示完成缴税支付即可,若在规定时期内未及时缴纳税款将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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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存在应退税款,点击【提交申报】后根据提示办理【申请退税】相关手续,银行卡须用本人银行卡提前进行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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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申报退税手续和补缴税款需要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缴款,补缴税款手续若逾期将产生滞纳金。

2. 如有更正与作废,可通过【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申报详情】查看已申报情况。若发现申报有错误,可点击【更正】或【作废】。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额的查询和申报
(一)扣除对象和金额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二)查询方式
   
1. 在应用市场里直接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然后进行下载。

2. 打开软件后,点击首页“未登录”,选择验证码登陆,输入手机和验证码,根据提示设置密码。

3.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实名认证,并根据提示,通过人脸采集激活电子凭证。
    4. 在“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专区,查询扣除额。在这里进行“年度费用汇总查询”和“年度费用明细查询”。系统会自动计算出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的金额。

(三)申报操作
1.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税】-【专项附加扣

除填报】-【大病医疗】

2. 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 填写大病医疗相关信息选择扣除年度;与纳税人的关系:可选择“本人”“配偶”“子女”;据实录入医疗费用总金额;据实填写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金额(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完成填写后,点击【提交】。

(四)注意事项

目前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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